報名資格
報名應考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資格:
- 須年滿十八歲以上。
-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
-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件)。
其他班別報名資格限制
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資格
(1) 須年滿十八歲以上。
(2)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
(3)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4)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件)。
(2)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
(3)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4)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件)。
普通小客車駕駛執照資格
(1) 須年滿十八歲以上。
(2)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
(3)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4)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件)。
(2) 持中華民國身分證。
(3) 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
大陸地區人民並應檢附經許可已連續停留滿三個月以上之證明。
(4) 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或有效期間一年以上之出境證件。
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應檢附一件以上之居留證明(件)。
小客車直升大客車
普通:持有小型車普通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職業:持有小型車職業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職業:持有小型車職業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小客車直升大客車
普通:持有小型車普通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職業:持有小型車職業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職業:持有小型車職業駕照滿 2 年以上者。
大客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大客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大貨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大貨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
大貨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小客車駕照滿 6 個月。
聯結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普通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普通大客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職業大客車駕照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職業大客車駕照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聯結車駕訓班
普通:持有普通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普通大客車駕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職業大客車駕照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職業:年滿 20 歲,持有職業大貨車駕照滿一年 6 個月以上或職業大客車駕照照滿 6 個月以上者。
大型重型機車訓練班
年滿 20 歲以上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一年以上;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 (夜視、視野) 合格者。
大型重型機車訓練班
年滿 20 歲以上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一年以上;體格檢查及體能測驗 (夜視、視野) 合格者。